行李事件

行李追蹤、申訴和賠償

行李丟失申報

根據到達機場,我們提供兩種申報丟失行李的方式: 到達後 48 小時內線上辦理,或在離開機場前透過法航荷航行李服務處辦理。

您可以在航班到達後 48 小時內填寫下方表格或在法航應用上申報。申報時,請準備好行李收據。 在哪裡可以找到行李收據號碼? - 如果是在機場辦理的登機手續,行李收據應在行李託運櫃位交給您。 - 如果是在家列印的登機證和行李標籤,則收據號碼會列在行李收據頁面和傳送給您的電郵中。 在線上申報表中輸入收據號碼。 申報結束時,您會獲得案件編號。 請妥善保存,以便在線上追蹤行李搜尋進度。 請注意,某些機場不允許在線上申報。

如果尚未離開到達機場,請前往法荷航行李服務處*。 在離開機場之前,務必填寫「財產異常報告」(PIR)。 申報結束時,您會獲得案件編號。 請妥善保存,以便線上追蹤行李搜尋進度。 * 或法荷航行李服務處代理點。

問題解答

您可使用行李搜尋工具即時追蹤行李的處理情況。 查詢進度時,請準備好線上申報結束時向您提供的案件編號;如果是在機場申報的,該號碼由工作人員提供。

您是否因行李丟失而產生了必要費用(例如購買衛生用品或衣物)? 請自收到行李之日起 21 天內填寫線上申訴表申請報銷。 請務必保留好發票,我們稍後可能會要求您提供。

即使您的行李配備了個人定位追蹤裝置,亦請您不要前往機場。 雖然您的定位追蹤裝置(例如AirTag或SmartTag)可顯示行李位置,但未接入我們的系統。當您的行李抵達目的地機場後,我們還須完成內部流程和海關手續。因此,我們可能還需要一些時間才能將行李寄送給您或請您提取行李。 一旦您的行李可以提取或寄送,我們會立即聯絡您。請在定位追蹤裝置上附上您的詳細聯絡方式,以便我們在必要時聯絡您。

請造訪行李搜尋工具,驗證身份後填寫物品清單和申訴表。請盡可能準確地描述丟失行李中的物品,並聲明每件衣物、鞋子和其他物品的價值。 對行李內容準確完整的描述對於識別行李非常重要。 如果行李在申報後超過 21 天仍未找到,所申報的價值將用於索賠*。 索賠需出示證明文件(發票、購買證明),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約 1,880 歐元(《蒙特利爾公約》規定的最高金額)。 請注意:託運行李時,如果預計物品的實際價值高於《蒙特利爾公約》規定的最高賠償額(1,880 歐元*),您可以額外投保,以便申報物品的實際價值。 此時,如果行李丟失,賠償將按照申報價值計算。 * 賠償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 的記帳單位特別提款權 (SDR) 表示: 1,519 個特別提款權大約相當於 1,880 歐元。 該金額會根據貨幣波動而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