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航禮賓服務選項之《一般銷售條款》

法航亦提供一項額外、可選及收費的附加服務,名為「法航禮賓服務」。所有預訂「法航禮賓服務」選項的客戶,均視為已閱讀並接受本條款及細則。

除非文中另有說明,本《一般銷售條款》中所使用之術語及詞彙的定義如下:

「法航禮賓服務選項」:指於巴黎戴高樂機場出發、抵達和⁄或轉機時,由法航工作人員提供的迎接和陪同服務,每項「法航禮賓服務選項」最多適用於九 (9) 名乘客,並可由客戶依據以下所訂明之條件預訂。

「私人接送選項」:指按本條款第 16 至 18 條所規定,由司機提供往返巴黎戴高樂機場的汽車接送服務。此選項只能在客戶已預訂「法航禮賓服務選項」的情況下作為補充選項預訂。

「選項」指法航禮賓服務選項與私人接送選項所組成的整體。

「法國航空」:法國航空公司是一家根據法國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總部位於 45, rue de Paris, F-95747 Roissy CDG Cedex, France,在 Bobigny 貿易及公司註冊處註冊,註冊編號為 420 495 178。

「客戶」:已訂購法航航班機票並希望預訂一項或多項「法航禮賓服務」選項所提供之服務的成年自然人。 

「一般銷售條款」或「本條款」:指本合約文件,旨在界定適用於選項的預訂、購買及提供的所有條款及細則,以及在此框架下客戶與法國航空各自的權利與義務。

會面地點:指由客戶選擇且必須位於地理區域範圍內的地點,司機會在此地點接載客戶,以提供前往巴黎戴高樂機場的私人接送選項。 

「價格」:按客戶所需的服務及項目計算的選項預訂價格。價格以歐元(或當地貨幣等值)在網站上公布。 

「網站」:指所有可透過 airfrance.com 網域以及法航手機應用程式存取,並可用於查閱、預訂及購買選項之網站。

地理區域:指可提供私人接送選項的範圍,即以巴黎戴高樂機場為中心、半徑四十(40)公里的範圍,距離按 Mappy 測量工具釐定。

2.1 法航禮賓服務選項

戴高樂機場出發的接待及陪同服務包括以下服務:

出發時,客戶將享有:

  • 在出境客運大樓的天合優享區域為客戶提供的個人化接待,以及
  • 優先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託運,以及
  • 在整個客運大樓行程中於優先通道享有陪同服務,直至登上飛機,或途中經由法航貴賓室前往登機(視乎客戶是否有使用權)。

航班抵達 後,客戶將享有:

  • 在下機門所提供的個人化接待,
  • 在整個行程由工作人員陪同,通過優先通道辦理相關手續,當中包括邊檢、海關和行李提取,並陪同至機場出口。

轉機時,客戶將享有:

  • 在下機門或在巴士抵達時(如適用)所提供的個人化接待。
  • 陪同乘客通過優先通道,直至抵達下一程航班的登機閘口。

如轉機時間較長,可陪同客戶前往法航貴賓室(如客戶有相關使用權或希望購買有關使用權)。其後將安排第二次會面,以陪同客戶前往登機。

2.2 私人接送選項

私人接送服務只能在已預訂法航禮賓服務選項的情況下作補充選項預訂。

已購買私人接送選項的客戶,將於服務前電話聯絡時所選並經電郵確認的會面地點由車輛接載,並在巴黎戴高樂機場獲接待,以提供接待及陪同服務。

由會面地點至戴高樂機場(CDG)之間,不可中途停留。

3.1. 客戶可在預訂航班時,於法航網站購買選項,或之後於「我的預訂」頁面中購買,和⁄或致電我們的客戶服務部進行購買。

3.2. 選項為收費服務,提供予乘搭法航 (AF)、達美航空 (DL)、荷航 (KL)、盧森堡航空 (LG) 和羅馬尼亞航空 (RO) 航班,並於巴黎戴高樂機場出發、抵達或轉機的乘客。選項最遲可於航班出發前一日(巴黎時間)下午 6 時前預訂。 

3.3. 在預訂選項時,客戶承諾向法航提供準確的資料,若不符合本條款所界定的條件,則不得進行預訂。 

3.4. 預訂選項後,客戶承諾:

-擁有簽訂合約和享有所提供服務的能力;

-已獲告知此等「選項」未能提供予以下人士:

  • 行動不便人士。法航禮賓服務工作人員並未接受為行動不便人士提供所需特定協助的培訓。因此,行動不便人士請聯絡 Saphir 協助服務 (透過網站的「聯絡我們」頁面),以便預訂依照適用法律規定條件的協助服務。
  • 未成年旅客,包括 4 至 11 歲獨自乘機的未成年兒童(符合 Kids Solo 陪伴服務資格),或 12 至 17 歲獨自乘機的未成年旅客(符合 Kids Solo 陪伴服務選項資格)。

3.5. 已預訂的選項僅限客戶本人使用,不可轉讓。

選項的定價會按已預訂的客戶人數,並根據預訂當日適用的費率而定。適用於選項的基本收費資料可於法航網站的法航禮賓服務頁面「法航禮賓服務收費」一欄查閱。 

基本收費以歐元公布,相關價格已含稅(或以當地貨幣等值顯示)。

選項的費用可以法航所接受的其中一項付款方式支付,包括於法航銷售處以現金支付,或以扣除里數支付。 

持有藍天飛行卡的乘客,可在預訂機票後,透過網站的「我的預訂」頁面以里數支付選項之費用。

法航承諾根據本條款為客戶提供所購買選項之相關服務。然而,客戶應知悉,法航可能因與安全和/或保安相關的營運原因,而需對相關服務作出調整。 

法航將盡一切努力盡快通知客戶,並尋找解決方案,讓已購買該等選項的服務可在令客戶滿意的條件下作出調整。 

如因上一段所述的營運原因而未能提供選項,或必須對選項作出修改,法航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未能享受已預留選項之客戶,可根據本條款第 8 條的規定為已支付款項辦理退款。

客戶已購買的選項可根據客戶機票的票價條款更改至其他航班,並可在法航航班延誤或取消的情況下進行有關更改。

8.1. 根據客戶機票的票價條款,客戶可就所購買的選項要求退款。

8.2. 已購買選項的客戶僅可在以下情況下為該些選項申請退款:

  • 與已預訂選項有關的法航航班有延誤或取消的情況,而法航未能提供其他方案讓乘客享受有關選項所提供之服務;
  • 所預訂選項的相關服務未有提供;

8.3. 若客戶因私人接送服務而錯過航班,且已遵從準備行程時所建議的行程時間,即可獲免費重新安排航班。

8.4. 客戶可填寫網上投訴表格為已付款的選項申請退款,該表格可於法航網站「聯絡我們」頁面中找到,或直接於投拆頁面中提交。

請注意,如申請退還法航禮賓服務選項,客戶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享有私人接送選項的權益。

8.5. 如未能提供該等選項乃因可歸咎於客戶的原因,或因客戶未有遵守本條款所界定的條件所致,客戶將無權就該等選項已支付之費用申請退款。

9.1 出發提供的服務:

  • 客戶應在出發前一天確認的集合時間準時到達集合地點與法航工作人員會合。
  • 若客戶已預訂私人接送選項,私人接送司機將提前十五 (15) 分鐘抵達會合地點。
  • 如於約定時間後到達:
    • 在集合時間後的十五 (15) 分鐘內到達:如無法陪同乘客前往計畫航班的登機區,法航將保留權利,將服務改為陪同該客戶前往法航櫃檯,並根據機票類型和價格條款,協助改乘其他航班繼續旅程。
      • 超過十五(15)分鐘到達:法航將視作客戶未有到場。法航將無法提供有關服務,而該等選項亦不設退款。

9.2 至於抵達時提供的服務,與法航工作人員約定的集合時間和地點將根據營運情況作出調整。

9.3 可攜帶上機的行李數量:

四(4)人團體的最大可攜帶行李容量相當於五(5)個超大行李箱(81 × 55 × 36 厘米)或十二(12)個客艙行李箱(55 × 35 × 25 厘米),在此限額內可接受任何行李組合。例如,只要不超過最大容量,一組團體可以只攜帶三(3)個超大行李箱及四(4)個客艙行李箱。

如行李超額,不論是在準備行程時告知或於提供服務當日發現,法航禮賓服務保留收取附加費或拒絕提供服務的權利。

法航於本條款所界定條件下,負責處理「法航禮賓服務」選項之預訂、銷售價格,以及相關安排與協調。 

法國航空只就《蒙特利爾公約》所指的航空運輸,以及其直接提供的服務(「機場內的接待及陪同服務」)負責。 

任何有關法航禮賓服務選項的預訂、付款和安排的投訴,必須透過網上投訴表格提交給法航。該表格可於法航網站「聯絡我們」頁面中找到。

乘客如需就預訂「法航禮賓服務」選項與法航服務部門聯繫或作出投訴,可致電聯絡法航或於法航網站「聯絡我們」頁面填寫網上投訴表格。

如法航由於依據《民法典》第 1218 條所定義並由法國判例法解釋的不可抗力事件,而無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已預訂的服務及相關服務,法航將不承擔任何責任,亦不會被視為未履行義務。 

在這種情況下,客戶不得對因未能享受服務而遭受的直接或間接損害要求補償、利息或賠償。

法航為提供此選項而收集的資料,將根據當前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我們的《私隱政策》

特此提醒,根據法國《消費者法》之規定,就必須於特定日期或按特定週期提供的運輸、餐飲和/或休閒服務,如屬遠距購買,客戶不享有撤銷權。

法國航空保留隨時修訂該等選項及本《一般銷售條款》的權利。 

除非法律或政府機關要求修訂本《一般銷售條款》(此時該修訂亦適用於所有已下訂單),否則該等選項的預訂,應受預訂時有效的《一般銷售條款》之約束。

已訂購私人接送選項的客戶必須遵守以下規則及指引:

  • 每輛轎車最多可容納 3 位客戶。
  • 每輛客貨車最多可容納 6 位客戶。
  • 必須佩戴安全帶。
  • 車內禁止吸煙。
  • 不得丟棄垃圾、進食或灑漏液體。
  • 不得分散司機注意力。
  • 不得有任何可能造成危險情況的行為。
  • 司機無須負責在客戶住所與車輛之間搬運或運送行李。行李的交收僅限於會面地點,且必須在車輛緊鄰位置進行。

在準備行程時,視乎已確認的客戶人數及需運送的行李尺寸,可能將需要額外安排一輛客貨車,並向客戶收取相關費用。

在符合以下條件下,可攜帶寵物登車:

  • 狗和貓須使用同一個已獲認可的運輸箱運送,該運輸箱亦會用於牠們在已登記的法航航班上以客艙或寄艙方式運輸。
  • 如客戶希望在抵達巴黎戴高樂機場時購買運輸箱,該動物必須繫上牽繩,而客戶必須提供一張毛氈或毛巾,以保護座椅免受可能的損壞,並預防後續客戶可能出現的過敏反應。
  • 協助犬無任何限制且無需額外費用。
  • 體重低於 8 公斤的貓狗等小型動物必須放置於特殊籠子或配有吸水墊或內襯的籠子內運載。建議貓咪使用底部防水的運輸箱或附有橡膠塗層的專用運輸袋。

客戶須最遲於服務日前一天預約時(巴黎時間下午 6 時),通知法航禮賓服務其將攜同寵物出行。

由於法航禮賓服務專供私人接送的車隊不適合運送行動不便人士,法航禮賓服務建議這些客戶聯絡他們可使用的專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