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電氣電子裝置和備用電池

放置在託運行李中的裝置必須關閉。為防止裝置意外啟動(例如開關過於靈敏),電池必須取出。 所有帶加熱元件並由鋰電池供電的裝置(例如捲髮器或直發器)在將加熱元件或電池取出後方可放入手提行李或託運行李。 禁止攜帶加熱元件或電池無法拆卸的裝置。

裝置和鋰電池

如果鋰電池短路、損壞、設計不當或組裝不正確,可能會起火。 鋰電池、損壞、有缺陷或製造商召回的裝置禁止帶上飛機。 為免損壞並造成後果,裝置和電池若予託運,應進行仔細包裝或保護;若隨身攜帶登機,應小心操作。

電池容量小於 100 瓦時的可擕式電子裝置

運輸供個人使用的包含鋰金屬電池(單個電池不超過 2 克鋰)或鋰離子電池(單個電池不超過 100 瓦時)的裝置: 手錶、攝像機、照相機、手機、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無人機……

  • 手提行李:是
  • 託運行李:是
  • 事先許可:否,每人最多攜帶 15 台裝置。 如果超出,需要事先許可*。

* 必須向法航或旅行社申請許可。

含小於 100 瓦時電池的行李箱

裝有電池的行李,用於為個人可擕式裝置充電或為集成電子裝置(行李秤功能、GPS 信標等)供電。 只有配備可拆卸電池的行李可攜帶登機。 對於電動滑板式行李箱,請參閱 9 - 非行動不便人士用的電動行動裝置

  • 手提行李:是
  • 託運行李:是,但必須將行李箱的電池拆卸後放入手提行李攜帶登機。
  • 事先許可:否

電池容量小於 100 瓦時的備用電池

裝有鋰金屬電池(每塊電池不超過 2 克鋰)或鋰離子電池(單個電池不超過 100 瓦時)的可擕式電子裝置:手錶、攝像機、照相機、手機、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充電寶類移動電源、無人機等)。

  • 手提行李:是
  • 託運行李:否
  • 事先許可:否,每人最多攜帶 20 塊電池。 如果超出,需要事先許可*。

* 必須向法航或旅行社申請許可。

電池容量介於 100-160 瓦時的可擕式電子裝置

裝載鋰離子電池(單個電池大於 100 瓦時,但不超過 160 瓦時的攝像機、筆記本 電腦、無人機等)的可擕式電子裝置。

  • 手提行李:是
  • 託運行李:是
  • 事先許可:是*

* 必須向法航或旅行社申請許可。

含 100-160 瓦時電池的行李箱

裝有電池的行李,用於為個人可擕式裝置充電或為集成電子裝置(行李秤功能、GPS 信標等)供電。 只有配備可拆卸電池的行李可攜帶登機。 對於電動滑板式行李箱,請參閱 9 - 非行動不便人士用的電動行動裝置

  • 手提行李:是
  • 託運行李:是,但必須將行李箱的電池拆卸後放入手提行李攜帶登機。
  • 事先許可:是*

*  必須向法航或旅行社申請許可。

電池容量介於 100-160 瓦時的備用電池

針對可擕式電子裝置(攝像機、筆記型電腦、充電寶、無人機等)的備用鋰離子電池(單個電池介於 100-160 瓦時)。

  • 手提行李:是
  • 託運行李:否
  • 事先許可:是*

每人限攜 2 塊備用電池。 * 必須向法航或旅行社申請許可。

電池容量大於 160 瓦時的可擕式電子裝置及其備用電池和外置電池

單個含有超過 2 克鋰的鋰金屬電池以及單個容量超過 160 瓦時的鋰離子電池/備用電池,裝載於裝置中,如電動工具、充電寶、無人機、汽車電池……(參閱9 - 非針對行動不便人士的電動移動裝置)。

  • 手提行李:否
  • 託運行李:否

燃料電池

允許安裝備用電池盒,但禁止重新填充燃料電池。 燃料電池或燃料電池盒中的最大燃料量不得超過:

  • 液體:200 毫升;
  • 固體:200 克;
  • 液化氣:120 毫升(非金屬燃料電池或燃料電池盒),或 200 毫升(金屬燃料電池或燃料電池盒);
  • 金屬氫化物中的氫:燃料電池盒的水容量必須在 120 毫升以下。

燃料電池裝置

使用燃料電池進行操作的可擕式電子裝置(如照相機、手機、筆記型電腦和攝像機,含廠商「僅允許攜帶登機」標記)。

  • 手提行李:是
  • 託運行李:否
  • 事先許可:否

備用燃料電池盒

針對可擕式電子裝置的備用燃料電池盒。

  • 手提行李:是
  • 託運行李:是
  • 事先許可:否

每人限攜 2 塊備用電池盒。

其它裝置和電池

裝載可逆電池的裝置

使用符合 A67 特殊規定的可逆電池(「乾電池」或「凝膠電池」)運作的可擕式電子裝置(電池充電器、電池增壓器、秤等)。 每塊電池的最大電壓應為 12 伏,最大功率為 100 瓦時。 請注意:電池電量值必須載於裝置或電池上。

  • 手提行李:是
  • 託運行李:是
  • 事先許可:否

每人限攜 2 塊備用電池

其它備用電池

鹼性或鎳氫電池。

  • 手提行李:是
  • 託運行李:否
  • 事先許可:否

產生極大熱量的電器

高強度手電筒(潛水手電筒)、烙鐵等。 為避免火災風險,電池和產生熱量的元件必須分開。 電池必須採取短路保護措施, 並放入原包裝、塑膠袋或單獨的保護套中。 否則,必須用膠帶將端子絕緣。

所有帶有加熱元件並由鋰電池供電的裝置(例如捲髮器或直發器)僅在將加熱元件或電池取出後方可放入手提行李或託運行李。 禁止攜帶加熱元件或電池無法拆卸的裝置。

  • 手提行李:是
  • 託運行李:是
  • 事先許可:是*

* 必須向法航或旅行社申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