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電氣電子醫療裝置和備用電池
放置在託運行李中的裝置必須關閉。 必須採取一切方式防止裝置意外啟動。 每個備用電池都必須採取短路保護措施。 如果可能,應將其放入原包裝、塑膠袋或單獨的保護套中。 否則,必須用非導電膠帶將端子絕緣。
裝置和鋰電池
如果鋰電池短路、損壞、設計不當或組裝不正確,可能會起火。 鋰電池、損壞、有缺陷或製造商召回的裝置禁止帶上飛機。 為免損壞並造成後果,裝置和電池若予託運,應進行仔細包裝或保護;若隨身攜帶登機,應小心操作。
電池容量小於 100 瓦時的可擕式電子裝置
包含鋰金屬電池(單個電池不超過 2 克鋰)或鋰離子電池(單個電池不超過 100 瓦時)的可擕式電子醫療裝置: 醫療用途的個人氧氣濃縮器 (POC) 。
- 手提行李:是
- 託運行李:是
- 事先許可:否
電池容量小於 100 瓦時的備用電池
醫用個人氧氣濃縮機等針對可擕式電子醫療裝置的鋰金屬(單個電池不超過 2 克鋰)或鋰離子(單個電池不超過 100 瓦時)備用電池。
- 手提行李:是
- 託運行李:否
- 事先許可:否
電池容量介於 100-160 瓦時的可擕式電子裝置
包含鋰金屬電池(單個電池不超過 8 克鋰)或鋰離子電池(單個電池 100-160 瓦時)的可擕式電子醫療裝置: 自動體外除顫器 (AED)、霧化器、持續正壓通氣裝置 (AVSPPC),例如防呼吸暫停或防打鼾裝置。
- 手提行李:是
- 託運行李:是
- 事先許可:是*
* 必須向法航或旅行社申請許可。
電池容量介於 100-160 瓦時的備用電池
自動體外除顫器、持續氣道正壓機、藥物噴霧器等針對可擕式電子醫療裝置的鋰金屬(單個電池不超過 8 克鋰)或鋰離子(單個電池大於 100 瓦時,但不超過 160 瓦時)備用電池。
- 手提行李:是
- 託運行李:否
- 事先許可:是*
每人限攜 2 塊備用電池。 * 必須向法航或旅行社申請許可。
電池容量大於 160 瓦時的可擕式電子裝置及其備用電池
其它裝置和電池
裝載可逆電池的裝置
使用符合 A67 特殊規定的可逆電池(稱為「乾電池」或「凝膠電池」)運作的可擕式電子裝置。 每塊電池的最大電壓應為 12 伏,最大功率為 100 瓦時。 請注意:電池電量值必須載於裝置或電池上。
- 手提行李:是
- 託運行李:是
- 事先許可:否
每人限攜 2 塊備用電池